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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新規定,勞動部採「宣導」、「輔導」及「檢查」三階段落實。

鑑於新修法令施行初期,《勞動基準法》相關子法及解釋令之制定仍未臻完備。為避免中小企業因法令認知不足,或於相關令釋尚未完成前衍生檢查爭議,勞動部將強化宣導、輔導等措施,以循序漸進方式執行相關檢查工作,協助並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新修《勞動基準法》規範,但對於申訴案件及重大惡意違規等情事,仍將依法實施檢查及裁罰。

 

為順利推動本次《勞動基準法》新修規定,勞動部已研擬「因應勞動基準法修正勞動監督檢查處理原則」,規劃106年第1季「宣導期」,第2季「輔導期」,第3季起為「檢查期」。該處理原則將於近期函請各主管機關據以辦理。

 

勞動部強調,上述處理原則僅適用本次《勞動基準法》新修規定,對原有未修正之規定各地方主管機關仍應依年度既有之檢查計畫進行檢查。另對於處理原則之執行情況,亦將透過每月聯繫會報平臺採滾動式檢討。此外,勞動部已製作該法新修規定檢查重點宣導摺頁50萬份,近期將透過勞工保險局之保險費繳款單一併寄送所有投保事業單位,以廣為宣導。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連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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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0104-勞動基準法-新修規定文宣褶頁-2 pdf
  • 1060104-勞動基準法-新修規定文宣褶頁-1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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