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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繳款單已於97年12月底首次寄發,請民眾在1 月31日前完成繳費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勞保局已經在97年12月底寄發國民年金繳款單到被保險人的戶籍地址或健保繳款單通訊地址,經統計本次寄發繳款單數量達426萬餘件。由於這是國民年金開辦後首次開立繳款單,勞保局特別提醒民眾,記得要在繳款單寄發的次月底,也就是1月31日前完成繳費。

國民年金保險費是以2個月為一期計收,每逢雙月底寄發繳款單,而97年10月及11月的保險費繳款單,已經在97年12月底全部寄出,民眾目前應該已經收到。勞保局表示,本次繳款單的繳納期限是1月31日,請民眾在收到繳款單時,詳細閱讀正背面說明文字,並在期限內完成繳費。

自從國民年金繳款單寄發後,勞保局及國民年金諮詢專線的電話量暴增,許多民眾在收到繳款單後,對於加保或保費補助資格產生許多疑問。對此,勞保局解釋,由於國民年金的加保及保費補助資格都是經過比對其他社會保險及社福資料後所產生的,而這些資料必須由各主管機關按月提供給勞保局,因此可能會有1~2個月時間差的問題,民眾收到繳款單後,仍請先拿繳款單去繳費,如果之後勞保局比對資料後,發現您不屬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或者有保費沒補助到的情況,都會做事後的保費扣減或退費;但如果確定在97年10月以前即為已領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者,以及97年10月、11月均全月參加公教保、軍保者,可不必繳費,勞保局與主管機關查對資料後將註銷其應繳保費。

民眾如果對於繳款單還有任何問題,可以撥打國民年金諮詢專線(02)6635-0123詢問。因應本次繳款單寄發,該專線至1月23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均提供諮詢服務(春節連假不提供服務),2月份起服務時間則恢復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晚上8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此外,如果符合國民年金納保資格,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繳款單的民眾,請主動撥打勞保局語音答詢回覆系統412-1111轉123#再按9申請補發當期繳款單,或直接向勞保局洽詢,以免因為逾期繳費而被加計利息或影響給付權益。

勞保局特別提醒民眾,國民年金繳款單一律由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2段42號)以平信寄發,而且繳款單正面會印有繳費資訊的相關條碼。由於國民年金保險費無法以「提款機(ATM)轉帳」、「郵政劃撥」或「信用卡刷卡」的方式繳納,勞保局也不會派員到府收取保費,因此,民眾收到繳款單後,一定要拿到指定的銀行、郵局或便利商店繳費,才算是完成繳費手續。

此外,勞保局考量民眾在第一次收到繳款單後,可能會有變更通訊地址的需求,因此特別在本期繳款單的信封內頁印製「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變更通訊地址申請表」,民眾如果需要變更通訊地址,只要剪下申請表,填妥並簽名(或蓋章)後,裝入標準信封以掛號寄回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即可。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1-13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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