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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季節已屆,勞委會呼籲嚴防塔式起重機倒塌災害

業務單位:勞工檢查處

颱風季節已屆,大型工地設置之塔式起重機(俗稱塔吊)目標顯著,極易因強風吹襲發生危險,若未提早防範,可能發生如93年10月25日臺北縣三峽鎮新建大樓塔吊遭納坦颱風吹襲倒塌,壓損民宅之意外,更甚者可能導致機毀人亡、工地停工。

勞委會特別呼籲:使用塔吊的大型工地,在颱風季節,應依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及相關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規定,採取下列措施以為防範:?
(一)颱風前夕應採取防颱措施,如加強固定基礎螺栓、塔節螺栓、伸臂螺栓、塔柱拉纜...等,或增設側撐以減少自由端之長度,並加強配重等相關配件之固定以防遭強風吹落造成災害。
(二)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風速每秒16公尺以上)嚴禁使用塔吊作業。
(三)颱風期間,操作人員於離機前應依原廠規定停妥吊鉤及伸臂,並將旋轉煞車放開(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
(四)颱風過後,加強塔吊之自動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再使用。
(五)塔吊安裝設計時,應預為考量增設側撐之預埋螺栓,以方便防颱時增加側撐時使用。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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