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泰國機場遭圍堵,泰勞及雇主因應措施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對於近日泰國曼谷機場遭圍堵事件,勞委會表示,泰勞如因原訂搭乘來臺班機或回泰國班機因上開原因取消,無法來臺或搭機回泰國,雇主及泰勞取得航空公司訂位證明及班機取消證明後,可向勞委會等單位辦理外國人招募許可效期延長等事項。

勞委會表示,雇主如已安排泰勞自泰國曼谷機場搭機來臺,卻因原訂來臺班機受泰國曼谷機場遭圍堵事件影響取消航班,且外勞招募許可又屆滿效期時,雇主可在許可引進屆滿之日前後30天內,備齊航空公司所開立的訂位證明及班機取消證明,向勞委會申請延長招募許可3個月效期。

若泰勞原訂來臺班機取消無法來臺,工作簽證又已屆滿效期,勞委會將協調外交部提供協助;至於因休假回泰國,卻因來臺班機取消,又屆滿重入國許可效期之泰勞,雇主可檢具訂位證明及班機取消證明,向勞委會申請重入境許可函,再向我駐泰國辦事處申請入國簽證。

至於在臺泰勞如因原訂回泰國班機取消,無法回國,勞委會表示,雇主可取得航空公司訂位證明及班機取消證明,向勞委會提出說明,外勞聘僱名額不會受到影響;另外,如果泰國曼谷機場圍堵事件持續造成班機取消,雇主也應該注意泰勞的居留證效期,並在效期屆滿前,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辦理延長居留。

勞委會並特別提醒雇主,在泰國曼谷機場圍堵事件造成班機取消的狀況結束後,雇主應儘速在7日之內協助安排班機送泰勞出國,並在泰勞等待出國期間,善盡生活照顧及管理責任,並且不得使該等泰勞從事工作。?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8-11-28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