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重視無薪休假勞工「3天趕1週量」引發「過勞」案,呼籲雇主應重視勞動權益,保障勞工健康
依醫學之認定,所謂「超出尋常工作的特殊壓力」係指在該工作者發病前,有與工作有關連之突發的事件,或在特定的工作時間內有從事特別激烈(質或量的)的工作所致的精神的或肉體的負擔。從量來考慮,該工作者由於異常之狀況,執行比平時的工作,時間上或數量上增加極多(如增加兩倍以上)等情形;另「過勞」的發生其實是一連續的過程,期間會發生「慢性疲勞」,可能有持續或斷續長達六個月以上的疲勞,休息也無法改善,並伴有頭痛、耳鳴、肌肉酸痛、衰弱無力、憂鬱、失眠、暴躁、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等症狀,雖然「慢性疲勞」不一定會導致「過勞」,但一旦有上述症狀發生,「過勞」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
因應近年來過勞案例之增加,勞委會呼籲雇主應重視勞動權益,對於具有過勞高風險因子之勞工,應依勞工健康檢查之結果適當安排工作,對於一般勞工亦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安排出勤時間,以維護勞工健康。此外,勞委會為保障職場勞動者之身心健康權益,將規劃於4月中旬假中部地區辦理「過勞預防政策」共識營活動,另為強化職場健康照護,規劃於5月上旬假台北市及高雄市共同辦理「98年度職場健康週~健康High起來」研討會,活動主軸為職場之「身」、「心」危害預防與健康促進系列活動,近期將發布相關活動報名訊息,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與。?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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