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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好制度,工作家庭都兼顧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1日起施行,對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朋友是一大福音,如果想要在家陪伴未滿3歲的年幼子女一起成長,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就能夠獲得適當的津貼補助,讓勞工朋友可以同時兼顧家庭及工作,寶貝們也可以在父母親的陪伴下快樂成長!

勞保局表示,5月份有6,550位勞工朋友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月份迄至9日止,已有2,331位申請,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期末發給,針對本項津貼之給付起日為98年5月1日之案件,已自6月1日起陸續核發,至6月9日止,共核付3,963件,核付金額為6,607萬餘元,平均每件給付單價為1萬6,673元,其中男性被保險人計454件,佔總件數11.5%,顯示有意願分擔育兒責任申請留職停薪的男性勞工朋友亦不在少數。至於其他尚未核付之案件,多屬育嬰留職停薪未屆滿一個月,提前送件者亦不在少數,勞保局將視個案情形依序辦理審核,務必以最快的速度將津貼寄發予各申請人。

勞保局特別提醒勞工朋友,只要參加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子女滿3歲前,且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即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得分別請領,但期間不得重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可至勞工保險局網站/最新訊息下載,或至各地辦事處索取。?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6-12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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