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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情形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98年5月1日起開辦以來,勞保局迭獲勞工朋友致電肯定政府落實性別平等及對育嬰勞工朋友的貼心照顧,使其留職停薪期間能安心在家照顧孩子,又能穩定其就業權益。開辦以來計有1萬6,677人申請,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按月分期給付,於期末發給,故於98年6月開始發放第1期津貼,據統計,截至98年7月31日止共核付11,211人,核付件數1萬8,111件,核付金額為2億8,994萬餘元,平均每件給付單價為1萬6,009元。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核付情形詳細說明如下:

一、就申請津貼者之性別及年齡級距而言,女性之核付件數有1萬5,404件(佔總件數85.05%)、核付金額為2億4,856萬餘元;男性之核付件數有2,707件(佔總件數14.95%)、核付金額為4,137萬餘元,年齡均以30到34歲間佔最多(佔總件數44.21%)。
二、就投保單位的規模別而言,任職於30人以下之投保單位計9,688件,約佔總件數53.49%;任職於3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計8,423件,約佔總件數46.51%。

勞保局再次提醒勞工朋友,如果家中有未滿3歲子女,而父親或母親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且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即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標準是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每1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時,得分別請領,但期間不得重疊。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可至勞工保險局網站/最新訊息下載,或至各地辦事處索取。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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