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媒體報導「攜國旗參賽竟遭官員沒收」一文 與事實不符勞委會澄清說明

9月20日某報報載「攜國旗參賽竟遭官員沒收」一文,與事實不符,本會說明如下:

國際技能競賽每2年舉辦1次,我國歷屆均組團參加,在維持國家尊嚴前提下與主辦國協商斡旋,希望以國旗作為參賽之旗幟,但迫於政治現實很難如願,本屆情況亦然。

國際技能競賽台灣正代表賴錦豐(本會參事兼中部辦公室主任)表示,早在一年前,勞委會即再與主辦國加拿大協商參賽旗幟一事,惟未獲善意回應,僅同意我國以會旗參賽,雖然如此,本會於代表團出國講習時,仍表明希望選手在比賽時,在適當時機展現國旗,絕對?有告誡選手不准拿國旗炫耀,及國旗遭官員?收等情事;比賽中發生以會旗取代國旗係大會要求,並非我方自我矮化拿掉國旗。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目前有51個會員國,惟均非我邦交國,競賽職類從1950年的12項職類已增至45項,其競賽規模及水準已相當於青年職業技能的奧林匹克賽。我國歷年均積極派員參加,今年更獲4金、8銅、17優勝,名列各參賽國第4名,成績斐然。

依據國際技能競賽組織議事規則規定,「會員國使用的旗幟,須在活動前1年取得主辦國同意」。我國旗幟問題,多年來協商過程困難重重,前該會會長亦專程來台協商,惟對旗幟一事依然未有共識,我國為讓青年仍保有國際競賽之舞台,不得以退而求其次採目前會旗參賽。

台灣在現實政治環境下,參與任何國際組織活動,本來即備極艱辛,但即便如此,勞委會仍不會自我矮化接受屈辱性的安排,為了保有現有少數國際組織的會員席次,本會的原則是:不辱國格、對等尊嚴的基本立場,希望以我國堅強的參賽實力,爭取未來主辦國同意以國旗參賽。

勞委會希望一時的委屈可以化為未來努力的動力,再接再勵,努力爭取不負國人的期望。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9-20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