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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重視失業問題,延長失業給付機制審慎研議中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處

有關媒體報導「延長失業給付延宕,失業族斷炊」乙節,勞委會強調,對於勞工失業問題向為重視與關心,因延長失業給付機制影響層面廣,該會審慎研議,並無延宕情事。說明如下:
一、為提供失業勞工更周全的就業安全保障,就業保險法已自5月1日修正施行,中高齡及身心障礙者延長失業給付期間最長至9個月;有受扶養眷屬者,給付標準最高可計至平均月投保薪資8成。

二、至該法授權訂定辦法,於經濟不景氣致大量失業時得全面延長失業給付部分,該會經積極蒐集國內外相關資料,並多次邀集學者專家、勞資團體研商及溝通說明,惟部分勞工團體代表針對所研擬之辦法草案仍有若干疑慮;且我國自97年底遭逢金融海嘯以來,就業市場變化甚劇,基於延長失業給付機制之建立,涉及整體經濟發展情勢、就業市場狀況、勞工就業意願及保險財務負擔等問題,影響層面甚廣,為求更周延評估,故該會賡續觀察經濟發展及各種勞動情勢變化,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協調。

三、另就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種,藉由勞工、雇主及政府共同繳交保費,來解決勞工失業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與政府編列公務預算的社會救助不同,無法針對個案予以量身訂作。惟失業勞工如有特殊個案需求,該會仍將回歸職業個案輔導及社會救助等機制,給予最大協助。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12-13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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