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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暑期工讀生,勞保勞退不能少

業務單位:勞保局承保處/勞退處
主管姓名:劉經理耆誠/薛經理永芬
聯絡電話:2396-1266

勞保局提醒投保(提繳)單位,應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加保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覈實申報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以維護暑期工讀生的權益,避免受罰。

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許多學生會利用暑假工讀賺取學費或生活費,學生於暑期受僱工讀工作時,與一般勞工面臨相同的工作環境,由於對作業流程不夠瞭解、機械操作不熟練,勢必增加工作的危險性,為維護暑期工讀生的工作安全與保障其權益,請投保(提繳)單位依規定於僱用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加保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覈實申報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避免受罰。?

投保單位申報暑期工讀生勞(就)保加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保、勞退、健保三合一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勞保局會自投保(提繳)單位申報其參加勞保生效日起,同時納入適用就業保險,並開始計收勞工退休金。投保(提繳)單位申報所需的空白表格及填寫範例,請至勞保局網站(http://www.bli.gov.tw)「便民服務/書表索取及範例」中下載。

另外,暑期工讀生的勞(就)保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應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的適當等級金額覈實申報。如是部分工時人員,請務必在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人員」字樣。

勞保局強調,自98年5月1日起,從事兩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包括工讀生、臨時工、部分工時人員),如服務單位屬於勞保的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則每個雇主都應為其加保勞保,不可以選擇僅由其中一個單位加保;又同時從事兩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如果每個工作身分都適用勞動基準法,則每個雇主也都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6-15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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