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委會呼籲國人尊重在台外勞之宗教信仰自由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關於媒體報導我國雇主逼迫信奉回教之印勞吃豬肉,造成我國國際形象受創。對此,勞委會嚴正表示:宗教信仰自由係普世人權價值之一,國人對於外籍人士不同之宗教信仰均應予以尊重;對於此一嚴重違規個案,除司法機關已依法起訴雇主外,勞委會並徹查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情事,依法從重處罰。

勞委會表示,臺北縣勞工局於98年4月接獲本案外勞申訴,即會同警方實地進行查處,對於雇主所涉刑責依人口販運事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協助安排受害外勞緊急安置及轉換雇主。此次發生之違規個案,雇主涉嫌利用不實資料申請外勞、非法扣留外勞薪資證件、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以及涉及聘僱他人申請之外勞等違法情事,分別依就業服務法處以罰鍰處分,並且廢止雇主聘僱外勞許可,限制雇主將不得再申請聘僱外勞。至於雇主強迫外勞食用豬肉,違反外國人自主意思,觸犯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外勞之情事,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勞委會為瞭解外勞在臺之工作及生活概況,每年均實施外勞聘僱管理及生活狀況調查,依據調查結果,多數雇主聘僱外勞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對於此次發生之違法個案,勞委會深表遺憾,為保障外勞權益,降低雇主不當對待情事,依規定雇主應於外勞入國3日內向當地縣市政府通報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檢查,縣(市)政府應於3個月內實地派員訪查;為保障外勞申訴權益,勞委會已於98年7月1日設置1955外勞申訴保護專線,提供外勞諮詢與申訴;勞委會並於桃園及高雄國際機場設置外勞機場關懷服務站,提供外勞入出境權益宣導及受理申訴;另勞委會亦補助各縣市政府設有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即時處理有關外勞申訴諮詢問題,並提供安置保護及協助轉換雇主。同時,勞委會也適時因應外勞管理需要規劃辦理專案檢查,以遏止雇主違法行為之發生。

勞委會再次呼籲國人,應尊重在台外勞之宗教信仰自由,關懷並重視人權;勞委會將持續加強宣導,鼓勵外勞權益遭受侵害時應運用相關申訴管道提起申訴,並且將加強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宣導,勞委會亦將結合縣(市)政府落實雇主例行訪查及不定期抽查,以確保外勞權益。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0-05-13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