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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審慎辦理給付 不會刁難被保險人權益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針對今(14)日某媒體對勞保被保險人因聽力失能申請失能給付遲不核定給付,指本局有刁難被保險人之嫌一事,說明如下:

勞保局關心每一位被保險人權益,勞保局也有更大的責任與義務為九百萬勞保被保險人看緊荷包的責任與義務。

對於某媒體前員工翁先生以聽力失能向本局申請給付一事,勞保局經特約專科醫師審慎判讀二家醫學中心之診斷書,認為該被保險人經精密儀器檢查出的聽性腦幹聽力與純音聽力差距高達約三十分貝,遠超過正常合理誤差值,初步核定不予給付,是善盡看緊九百萬被保險人荷包責任。

為確保翁先生應有權益,及避免發生不合規定之給付侵蝕勞保基金情事,本局建議翁先生提爭議審議,由更多醫學專家判讀是否符合規定,或再接受公正第三家醫院複檢,相關費用由本局負擔,本局之善意均遭翁先生拒絕,要求逕予核定給付並訴諸前東家指勞保局刁難,本局特別提出澄清。

有關聽覺失能之判定,前經本局邀集耳鼻喉科醫學會、醫學中心及醫學專家開會研議,據醫理見解,各種聽力檢查是相輔相成,須相互對照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純音聽力檢查(PTA)係一主觀式檢測,聽性腦幹聽力檢查(ABR)則為一客觀性檢查,如純音聽力檢查(PTA)可信度不明確時,即以聽性腦幹聽力檢查(ABR)做確認;另ABR通常大於PTA數值;倘PTA數據大於ABR之數據時,即代表PTA數據不明確,無法據以計算實際聽力。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0-05-14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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