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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注意小夜班勞工離職後返家途中事故之職災權益

承辦單位:勞工保險處
主管姓名:石發基處長
電話:(02) 8590-2788?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避免影響離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於9月16日呼籲雇主宜讓從事小夜班工作勞工於離職當天提前下班返家,或注意為勞工辦理勞工保險退保時間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使勞工如於返家途中發生事故,可於保險有效期間獲得保障。

勞委會表示,勞工離職當天下班由工作場所返家途中發生車禍,如無違反重大交通規則情形,仍屬勞工保險職業災害,而現行非典型就業勞工人數逐漸增加,勞工從事小夜班工作(24時前後下班)之情形相當常見,例如便利商店、賣場工作等。按現行勞保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被保險人應於離職當天退保,保險效力於離職當日24時停止,所以值小夜班勞工如果離職當天下班返家途中發生職業災害,如該事故發生在保險效力停止後,勞工將無法領到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因此,勞委會呼籲雇主應特別注意,勞工如本來應該在離職當天24時結束工作者,請預留勞工下班返家車程時間讓其提早下班。又勞工如必須工作超過離職當天24時才下班情形,則應於翌日再辦理退保手續,如此勞工離職後下班途中職災事故才可藉由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獲得保障。?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9-16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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