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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屆臺越勞工會議局長層級會議於越南河內市召開

承辦單位: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
主管姓名:傅慧芝 組長
電話:02-8590-2292?

越南政府邀請中華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本(100)年9月19日至越南河內市召開「第4屆臺越勞工會議」局長層級會議,商談有關加強臺越勞工事務交流等事宜,雙方就具體改善行蹤不明越南勞工、擴展直接聘僱計畫、建立直接聘僱選工網路系統,防制人口販運機制及防止勞工遭仲介剝削等議題交換意見並取得共識。預期將為未來的臺越關係,奠定更良好穩固的基礎。

第4屆臺越勞工會議局長層級會議,由越方主辦,我國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局長林三貴應邀率團前往,會議由林局長與越方勞動部海外勞工管理局局長阮玉瓊共同主持。會議開幕時,林局長表示,越南籍勞工工作勤奮、文化風情與我國相近,向來深受我國業界及家庭喜愛,對我國經濟發展及家庭之勞務協助貢獻良多。會議中雙方就目前越南籍勞工之引進與管理議題進行討論,獲致主要結論如下:

一、為有效降低行蹤不明越南勞工人數,臺越雙方將持續共同防止行蹤不明越南籍勞工之發生,另越方同意於連續3個月內(自本年11月1日開始)達成查獲行蹤不明越南籍勞工人數1,500人,且查獲行蹤不明人數需大於新發生行蹤不明人數,倘若達成該目標後,臺越雙方將開始啟動以直接聘僱方式重新開放家庭類越南籍勞工來臺工作。

二、臺越雙方同意加強落實執行越南籍勞工來臺工作費用之國外驗證及加強入國後超收費用之查處,以減輕越南籍勞工來臺負擔。

三、臺越雙方同意共同推動直接聘僱,協助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聘僱越南籍勞工;另越方同意配合臺方建置之「直接聘僱跨國選工管理服務網路系統」,並針對家庭類勞工先行以直接聘僱方式辦理,日後將逐步擴大至產業類勞工。

四、雙方同意共同宣導防制人口販運觀念,建立越南籍勞工遭受人口販運合作機制,協助遭受人口販運之勞工身分確認、安全送返評估、送返後輔導及配合調查等事宜。

由於越南籍勞工93年間因在臺發生行蹤不明比率偏高,已嚴重影響本國勞工就業機會、防疫安全及社會安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93年5月19日公告停止越南籍漁工引進,於94年1月20日公告除以直接聘僱重新招募同一名越南勞工外,停止家庭類勞工引進,並暫停受理越南新仲介公司之認可,越南政府多次請求我國能解除上開三項管制,惟勞工委員會回應表示,越南籍勞工發生行蹤不明問題必須大幅改善,始同意進行研議解凍。

依據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提供資料顯示,99年越南籍勞工發生行蹤不明人數為6,289人,經查獲出境越南籍勞工人數為4,099人(按99年度數據換算,3個月查獲人數為1,025人),因發生人數大於查獲人數2,190人,致越南籍勞工在臺累計行蹤不明人數逐年增加。本次會議越方所提出之改善目標,與99年數據相較,查獲人數需再增加50%。越方表示將對於違法超收費用及引進越南籍勞工發生行蹤不明比率過高之越南仲介公司撤照、提供臺灣相關行蹤不明情資及研議主動投案等積極有效具體之措施,以達成前揭目標值。

另勞工委員會考量目前以直接聘僱引進方式,因已大幅降低仲介超收費用問題,其發生行蹤不明比率較整體發生行蹤不明比率為低,經評估倘越方達成該目標後,將同意開始啟動以直接聘僱方式重新開放家庭類越南籍勞工來臺工作,至恢復越南漁工引進及受理越南新仲介公司之認可,將視越方改善行蹤不明具體成效後,再續行研議。

第4屆臺越勞工會議局長層級會議,在臺越雙方局長主持下順利閉幕,本次會議所達成之具體結論,將促使兩國勞務合作交流關係更加良好,勞工委員會將持續就雙方達成之共識,規劃後續相關事宜。?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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