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委會呼籲雨季期間,各施工場所應加強安全防護及應變設施。』

業務單位:勞工檢查處

勞委會表示雨季期間之施工極易發生災害,如河川護堤及清淤等鄰水作業之溺水災害,道路、邊坡或露天開挖工程之岩石滾落、土石流掩埋或土石崩塌災害,潮濕之用電設備及線路等感電災害,工廠、民宅屋頂修繕之踏穿墜落災害。勞委會統計97~98年間,發生鄰水作業溺斃、邊坡作業岩石滾落及露天開挖土石崩塌等職災死亡人數就有18人,勞委會呼籲各事業單位於雨季期間應確實依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重點事項如下:

一、從事土砂、岩石等之露天開挖,應設置擋土支撐或開挖緩坡。開挖出之土石不得堆積於開挖面之上方,另邊坡及開挖區應做好排水並監測地下水位,必要時應抽水降低地下水位或加強排水及支撐強度,確認擋土支撐未變形、土方含水情形及連接部分設置妥當,無倒塌、崩塌之虞方可施工。

二、對於道路及邊坡等工程若有岩石滾落之危害,施工前應使邊坡保持安全之傾斜,對有飛落之虞之岩石應予清除或設置防落石網等。

三、從事露天開挖作業、擋土支撐組配、拆除作業,應指定露天開挖作業主管、擋土支撐組配作業主管於作業現場監督應辦理之勞工安全衛生事項。

四、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應訂定緊急應變措施,內容包含通報系統、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置備必要的應變救援器材。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0-06-11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