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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義務機關(構)名單,竹科大廠又名列前3名,公益形象有待提升。

業務單位:職訓局
主管姓名:李庚霈 組長
電話:(02) 8590-2585?

勞委會今日於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www.evta.gov.tw/) \即時新聞\身心障礙人士專區公告全國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公、私立義務機關(構)名單(100年5月最新資料)。

截至100年5月31日止,全國公、私立義務單位計1萬5,018家,未足額進用之單位計1,626家(約占10.8%);依法應進用身心障礙者4萬9,439人,實際進用6萬4,058人,共超額進用1萬4,295人。未足額名單中,公立單位計76家、私立單位計1,550家。各類單位中,以民營事業機構所占家數最多(計1,490家),並由竹科大廠臺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分居未足額人數最多的前3名。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

定額進用制度係法律保障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之重要機制,勞委會除積極推動公民營單位依員工人數進用一定比率之身障者外,同時,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規劃相關獎勵雇主僱用、職務再設計及就業服務等措施;更與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共同努力,持續督促各義務機關(構)積極進用身心障礙者。

勞委會表示,各義務單位進用身心障礙者有困難時,可洽所屬各區就業服務中心,而相關求職徵才訊息亦可進入「全國就業E網」(www.ejob.gov.tw/ )查詢。勞委會呼籲,各義務單位皆能重視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權益,「大家一起來」,成為足額甚至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單位,讓身心障礙者於工作中受到肯定。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8-23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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