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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政見階段性規劃,2008年「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2011年著手展開修法縮減法定工時,創造產業與勞工雙贏局面

承辦單位:勞資關係處
主管姓名:劉處長傳名
電話:02-85902818

勞委會指出,馬總統2008勞動政策白皮書所提出之「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其實質內涵在於鼓勵勞資雙方透過協商縮短企業內工時,而非透過修法降低法定最低工時,顯與部分勞團與民進黨團所稱「馬總統2007年競選政見跳票」有所不符。

勞委會重申,政策上絕對支持法定工時縮短,但因涉及排班、人力調配、國定假日及企業負擔能力等因素,應審慎評估,以避免社會對立,減少無謂之社會成本,所以勞委會對於縮短工時採行階段性規劃,期望不同產業或企業的勞資雙方,可透過協商議定適當的工作時間,這也就是馬總統2008勞動政見「鼓勵勞資協商降低法定工時」之精神與內涵。為實踐該政策,勞委會除於本(100)年5月1日實施新修正之勞動三法以保障勞工團結權外,多年來並經由集體協商人才培訓,編訂團體協約參考手冊,辦理團體協商入廠輔導等措施,輔導勞資雙方透過團體協約的簽訂,提升勞工勞動條件,其中亦包括降低工時議題。目前已有部分事業單位與工會協商達成周休二日之共識,並順利簽定團體協約,勞委會也呼籲全國性勞工團體,本於上級工會之職責,除監督政府進行修法外,更應同時採取積極行動,協助會員工會與企業進行協商縮短工時。

勞委會對於重大勞動政策之推動及落實,當應努力促成勞資雙方建立共識化解歧見,近年來勞委會皆有邀請全國產業總工會等全國性工會代表與全國性雇主團體代表與相關部會代表進行全國性社會對話,而縮短工時相關議題亦是由勞委會主動提出希望促成勞資政共同對話,凝聚共識,有利修法工作順利進行。對於勞團及民進黨團所提出縮短工時的期待,與馬總統「黃金十年」政見方向一致,勞委會將盡速邀集勞、資團體進行對話以凝聚修法共識,以促使「週休二日」早日實施。?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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