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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100年度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執行掃A勞動條件檢查結果

承辦單位:勞工檢查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勞委會100年下半年動員全國各勞動檢查機構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擴大執行之掃A勞動條件檢查,有關勞動檢查機構執行部分,共計檢查8,713廠次,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移送地方主管機關處分及逕行處分計2,591廠次,違反比例約29.7%,違法業者除責其立即改善外,均即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執行部分,尚未彙整完成。

勞委會表示,本次掃A勞動條件檢查係針對100年「勞工工作與生活平衡調查」報告中,「超時加班」、「未支付加班費」等違反勞動法令情形及違法比例較高之八大行業,由勞動檢查機構執行檢查8,000廠次、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檢查2,000廠次,合計共檢查1萬廠次。檢查行業包括:「金融保險業」、「資訊通訊傳播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住宿餐飲業」、「製造業」及「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等。本次勞動檢查機構檢查之8,713廠次,合計違反項數共2,992項(廠),其中違反條文比例最高者為「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 2項)808項(廠),占總檢查廠次比例9.3%;其次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動基準法第24條)800項(廠),占總檢查廠次比例9.2%;再其次為「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400項(廠),占總檢查廠次比例4.6%。

勞委會強調,勞動基準法罰則業於100年6月29日修正提高,雇主如違法使勞工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給付延時工資,最高可處三十萬元之罰鍰,主管機關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善盡雇主保護勞工之責。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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