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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之立法,以保障家事勞工權益

業務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聯絡電話:8995-6000

為保障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勞動部已積極推動《家事勞工保障法》之立法;在立法程序未完成前,勞動部將研議其他可行之行政措施,以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

勞動部指出,有關外勞之薪資,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之業別,其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但家庭類外勞因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故有關家庭類外勞之薪資係由勞雇雙方議定,並訂於勞動契約中。對於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勞動部向來非常重視與關心,業已研擬《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除規範家事勞工工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數額」之權利外,尚有勞動契約之終止、工資給付原則、工作時間、休息時間、特別休假、請假、保險及申訴等相關規定。

目前,這項草案已陳請行政院續行審議;而在立法程序未完成之前,勞動部也將研議其他可行之行政措施,以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

勞動部表示,為保障外勞在臺生活及工作權益已訂定相關法規及保護措施,規定雇主應於外勞入國3日內通報縣市政府進行生活訪視,由外勞訪視員訪查外勞膳宿、生活設施及訪查雇主是否依勞動契約全額給付外勞薪資,並透過媒體廣宣方式加強雇主應全額給付薪資,勿隨意剋扣外勞薪資之相關宣導,外勞亦可透過本部設置之「1955」專線進行相關諮詢或申訴,倘雇主未依契約約定給付假日工資等情事,將視其違法情節輕重,限期令雇主給付工資或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將廢止雇主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至於外勞膳宿費部分,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薪資得經勞雇雙方協議,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分以實物給付之。故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不分本勞與外勞均適用薪資可含膳宿費用之規定。惟家庭類外勞非《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且因工作性質特殊,其工作場域與休息場域相同,勞動部表示尚不宜於薪資扣減膳宿之相關費用,且目前家庭類外勞之膳食費多數由雇主負擔。

勞動部再次強調,我國對於外勞的勞動權益及人權保障,一向不遺餘力,未來仍將以外勞一體適用我國相關勞動保障規定及措施的原則,持續加強勞工權益保障。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4-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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