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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工地意外 勞委會祭重罰 落實鷹架須符國家標準規定 否則停止鷹架作業並開罰15萬

業務單位:檢查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工地鷹架倒塌或因防墜措施不完備導致意外頻傳,是造成營造業勞工職業災害的主要原因,勞工使用施工架作業死亡職災比例更高達13%,為加強營造工地的安全性,提高勞工生命保障,勞委會自7月27日起,鎖定業主等展開大規模宣導活動,並將從明年元旦開始祭出重罰,要求營造工地必須落實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規定的鋼管施工架,否則將處以停止鷹架作業及最高15萬元的罰款。

勞委會指出,營造工地勞工在使用施工架(鷹架)作業時,發生死亡災害情況偏高,自94至100年間死亡人數達139人,每年平均占營造業死亡職業災害的1成3,種種原因中無論是施工架強度不足、吊載物超重、工作台未固定或材料鏽蝕等,都與施工架材質、強度及構架方式有關,因此營造工地全面落實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鋼管施工架(包含單管及框式施工架),勢必有助於減少勞工職業災害的發生。

基於目前市面上已有符合國家標準的施工架,勞委會日前邀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勞動檢查機構等相關單位討論,決議即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針對102年1月1日後申請送件之建築物頂樓樓板高度在50公尺以上(約17層樓高)的丁類建築工程、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的公共工程(註),及開工日期訂在102年1月1日以後,預算金額20億元以上的公共工程等大型或危險性較高的新建工程,展開為期半年的宣導。

本會將於7月27日及8月3日至營造業南、北區安全衛生促進會會員大會宣導,8月28日至9月19日則在台灣北、中、南三區舉辦4場宣導觀摩會,另各勞動檢查機構亦將視轄內事業單位數量辦理宣導會,要求業者落實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鋼管施工架。宣導期結束後,自明年1月1日開始,勞動檢查機構在審查這類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時,將要求業者使用的鋼管施工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並在實施檢查時確認,如果發現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將遭到停止施工架相關作業,及最高罰鍰15萬元的處分?(詳細作法如附表)。待實施半年後,再進一步研議擴大適用工程範圍的可能性。

附表

102年1月1日起優先推動符合國家標準施工架之作法

工程種類/實施方式 實施對象 事前審查要求 罰鍰處分
1.建築物頂樓樓板高度在50公尺以上丁類建築工程、屬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公共工程。 事業單位就該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第1次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審查日期在102年1月1日以後者(含當日)為實施對象。 勞動檢查機構於審查該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時,應要求所使用之鋼管施工架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並於實施檢查時確認,如發現事業單位未依規定辦理則停止施工架相關作業。 使用之鋼管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複違反者最高處15萬元之罰鍰。
2.預算金額20億以上之公共工程(不含前項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工程)。 事業單位向業主申報開工日期在102年1月1日以後(含當日)者為實施對象。 使用之鋼管施工架未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複違反者最高處15萬元之罰鍰。

註:

※丁類建築工程:建築物頂樓樓版在50公尺以上的建築物。

※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公共工程:

1.橋墩中心與橋墩中心的距離在50公尺以上的橋樑工程。
2.採用壓氣施工作業的工程。
3.長度1,000公尺以上或需開挖15公尺以上豎坑的隧道工程。
4.開挖深度達15公尺以上或地下室為4層樓以上,且開挖面積達500平方公尺的工程。
5.工程中模板支撐高度7公尺以上、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且占該層模板支撐面積60%以上者。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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