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動基準法》「30而立」,勞動部將持續落實法令,保障勞工合法權益。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聯絡電話:02-8995-6866

 

  《勞動基準法》係為保障勞工勞動條件最低基準,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而制定,於民國73年7月30日公布,同年8月1日施行,至今屆滿30年,期間面臨社會變遷,歷經多次修正,包括擴大適用範圍、工時制度彈性化、退休金改制、罰則章之修正及擴大童工特別保護適用對象。目前適用勞動基準法人數約818萬人,約占受僱勞工比率94.3%。

  為使受僱勞工之勞動條件均有基本保障,勞動部自87年底公告排除部分行業及工作者適用後,已適時啟動擴大適用檢討機制,對於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對象,採逐業逐類檢討原則,經檢討無窒礙難行者,已陸續指定適用,逐步擴大該法之適用範圍。未來仍將持續檢討並擴大勞基法適用範圍,使更多受僱勞工之勞動條件權益可獲得保障。

  勞動部強調,落實《勞動基準法》一向為施政重點,為督促事業單位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提供勞工合法之勞動條件與勞動環境,每年度均依勞動檢查方針,規劃辦理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另針對申訴個案,均即實施申訴檢查。檢查違法者,除責其立即改善外,均依權責交由各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以維護勞工權益。

  此外,為因應國民所得與經濟成長,強化雇主責任,《勞動基準法》罰則章已修正提高處罰額度,並新增主管機關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之處分,以及限期未改善按次處罰之規定,勞動部呼籲雇主應確實遵守法律,以免觸法。

  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業已施行30周年,並有鑑於工作與家庭生活之衡平已為重要之國際勞動趨勢,檢討建立合理之工時制度,平衡勞資雙方需求,為當務之急,勞動部刻正積極與全國性勞、雇團體合辦30場次「合理工時座談會」,廣蒐勞、雇團體之意見,期待於最短時間內彙整各勞、雇團體意見,研提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俾縮減法定工時規定,以達周休二日之目標。

  勞動部再次強調,《勞動基準法》是保障勞工最低勞動條件基準的法律,勞雇雙方應在此基準之上,謀求更佳的勞動條件,同時呼籲雇主在企業獲取利潤的同時,應致力於勞工所得的提昇,因為彈性、安全又穩定的工作環境是企業永續經營的保證。

  • 業務單位: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4-07-30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