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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單位儘早運用勞保局提供名冊辦理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作業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勞保局為簡化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單位內特定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單位填報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已於94年5月中旬以書面或網路方式提供該等單位勞工名冊,以方便辦理是項申報作業,勞保局籲請各單位儘早運用提出申報,至遲應 在94年7月15日前完成,以免受罰。

勞保局說明,勞工退休金條例將於94年7月1 日起實施,依照該條例的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單位內特定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單位,應在6月30日前徵詢所屬勞工選擇退休金制度的意願,並在7月15日前依勞工選擇意願勾填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以下簡稱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向該局申報。該局為簡化各單位申報作業,並加速處理時效,已在94年5月中旬,依據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94年3月底生效之被保險人資料,套印於選擇暨提繳申報表,主動寄送及上傳於網路上,以方便各單位在限期內利用網路、媒體或書面方式完成填報作業。該局特別提醒各單位注意事項:

一、原已參加勞工保險網路申辦單位,該局將不再另寄送書面資料,上開勞工資料上傳於該局網站伺服器內,提供各單位透過網路辦理選擇暨提繳資料鍵錄,再以網路傳輸回傳申報資料。

二、前填寫參加媒體申報之單位,該局亦不再另寄送勞工書面資料,而是將該資料上傳於http://202.39.225.23/penreg/default_penreg.asp網址內,提供各單位透過網路辦理選擇暨提繳資料鍵錄,再將鍵錄申報資料載錄於磁碟片或光碟片上,備函(需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以掛號寄回該局。

三、其餘以書面申報之單位,請於申報表填報後,加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或備函以掛號寄回勞保局。

勞保局指出,該局前於94年3月1日以保退字第09460000660號函檢送勞工退休金條例暨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辦理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及選擇暨提繳申報作業之作業流程、填表說明、範例及注意事項等資料,各單位辦理填報「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時務請參考作業,以免填報錯誤。若仍有疑問,請於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期間內,撥打0809-000-663勞退業務諮詢專線電話向勞保局洽詢,將可獲得免付電話費的答覆服務。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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