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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雇主規避國內勞工就業,勞委會將檢討法規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關於媒體報載質疑高雄捷運公司於國內招募過程刻意規避本國勞工問題,勞委會表示高捷公司申請招募外勞案,係經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就業訓練中心核給求才證明書,並經該會審核確有進行國內招募程序後,始予核准招募案,至現行規定可能造成雇主刻意規避本國勞工就業,將即檢討法規缺失,杜絕雇主抱持規避心態,損害國內勞工就業權益。

勞委會表示,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申請招募外勞前,雇主需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公立就業服務中心登記辦理國內招募,由就服中心推介本國勞工,並於報紙刊登求才廣告3日;另需於國內招募舉辦甄選測驗,就服中心將全程參與測驗過程並監控,雇主如需針對特殊專長舉辦測驗,就服中心將邀請具該項專長之專家學者到場見證,以確保國內勞工就業權益,嗣雇主完成國內招募程序,就推介情形核發求才證明書。

該會並說明高捷公司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就業訓中心登記辦理國內招募,於報紙刊登求才廣告3日,並經該中心推介本國勞工無法滿足需求後,核予求才證明書向勞委會申請外勞招募許可。

至於如何杜絕雇主抱有規避心態妨害國內勞工就業,勞委會表示,將立即檢討法規,著手規劃修法健全法制作業,並督責各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落實國內招募程序,積極推介,以保障國內勞工就業權益。?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5-09-27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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