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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勞工朋友善用多元化查詢管道,確實掌握自身勞(就)保資料,以維護應享之保險權益。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有些勞工朋友到職上班後,對雇主是否已經為自己申報參加勞(就)保,或投保薪資是否依實際所領月薪資總額按投保薪資分級表的等級覈實申報漠不關心。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應善用多元化查詢管道,主動瞭解自身勞(就)保資料,以免發生事故不能領取或無法獲得合理的保險給付,影響自身勞(就)保權益。

實際上,勞保局在受理雇主所寄員工加保表後,會製發勞工保險卡1式2份寄送投保單位,1份由單位留存,1份請單位轉交員工本人。勞工朋友應主動向雇主索取勞保卡,便可瞭解雇主是否在到職當日按實際薪資為自己申報勞(就)保加保。

另外,為加強服務勞工朋友,勞保局更提供以下簡易的查詢管道,讓勞(就)保被保險人能隨時掌握自己的勞(就)保加保情形:

一、持勞動保障卡查詢

(一)透過自動櫃員機(ATM)查詢
勞(就)保被保險人如擁有與勞保局合作之金融機構(土地銀行《02-23146633》、台北富邦銀行《0800-007-889》、台新銀行《02-26553355》及玉山銀行《02-23881313》)核發之勞動保障卡,即可透過發卡銀行的自動櫃員機(ATM)查詢、列印最近6筆勞保異動資料(含加保、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

(二)透過網路查詢
上網至各發卡銀行的網路ATM網頁,由發卡銀行認證身分連結勞保局網頁後,即可選擇查詢被保險人之投保年資與及詳細投保資料。

二、持自然人憑證查詢
被保險人如擁有IC卡自然人憑證並備妥讀卡機,即可進入勞保局網路申辦網站(http://www.blia.gov.tw)查詢個人投保年資及詳細投保資料。

三、臨櫃查詢

(一)被保險人親自查詢
攜帶有本人相片之身分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IC卡)至勞保局各區管理中心或各辦事處,即可當場查詢、列印自已的勞保投保資料(包含詳細加、退保、投保薪資調整日期及至查詢日止總計勞保投保年資)。

(二)委託他人查詢
受託人應備妥委託書(載明委託事由、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及聯絡電話),並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代為申請。

四、電話查詢

(一)語音查詢付費電話(412-1111或412-6666轉123#,行動電話及外島地區請加撥區域碼02)
在「查詢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服務項目中,輸入被保險人身分證號碼,即可查詢勞保總計投保年資,並可查詢目前是否加保中,如再選擇輸入服務單位保險證號,尚可提供在該單位之最近一筆異動(加保、退保或薪調)日期。

(二)本局電話服務中心(02-23961266轉分機3111)
被保險人來電敘明個人基本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因未能完全確認係本人來電,如其能說明最近各服務單位名稱,即可提供查詢勞保投保總年資(不提供明細)。

五、書面來函查詢

被保險人來函敘明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並檢附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勞保局查明後即列印勞保投保資料 (包含詳細加、退保、投保薪資調整日期及總計勞保投保年資),按身分證所載戶籍地址寄送。

勞工朋友在查詢自己的勞(就)保資料後,如果發現雇主未依規定為自己申報參加勞(就)保或月投保薪資與所領實際月薪資總額不相符時,應及時向雇主反映,並要求雇主依規定申報加保及調整投保薪資。惟勞工如不便直接向雇主反映,為保障自己的保險權益,請以書面來函敘明事實,只要敘明服務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聯絡電話、地址並附上人事、出勤及領薪等相關資料,另註明個人資料是否保密,勞保局會派員實地訪查,依查明的結果依法處理,以落實勞工朋友應有的保險權益。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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