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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事業單位因應勞工「週休二日」將兼職人力改為半職人力,未必能節省成本。

  • 更新日期:2021-11-03

媒體今(9)日報導,部分觀光飯店業者面對《勞動基準法》之「週休二日」新修規定,推出「兼職轉半職」之彈性支援人力作為因應。勞動部表示,勞工之工作型態,本可透過勞資雙方協商約定採「兼職」、「全職」或「半職」,且已存並許久,並非當前「週休二日」(或稱「一例一休」)才產生之新工作型態。

 

勞動部指出,對於一些無法從事全職工作之家庭主婦、學生等而言,兼職或半職的工作型態,是另一種選項。不論全職丶兼職或半職員工,只要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專業單位,雇主就必須依該法之規定,為該員工提供法定權益,諸如,基本工資、特休假、加班費、提繳勞退金、職災補償責任,以及依法加保勞工保險等。

 

此外,即使是部分工時勞工(兼職或半職)也仍有「休息日」之適用,只要週內的第6天出勤工作,亦即在休息日出勤工作,雇主仍須依《勞動基準法》給付休息日加班費。所以,對於雇主而言,將原本兼職人力改為半職人力,亦將増加某些固定成本,未必能節省成本。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7-01-09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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