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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勞動部重申,「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係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勞動部雙重把關,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行業需求會商勞雇團體,並評估確有必要適用例外規定後,報請勞動部同意後公告之。

  • 更新日期:2021-11-03

有關媒體報導「汽車客運業者指稱常配合政府活動如燈會等協助疏運,卻未被指定適用「例假(七休一)」規定例外情形」,勞動部說明如下:

 

勞動部說明,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正後,新增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勞動部」雙重把關機制之同意並指定後,始可為之。有關汽車客運業未被指定適用「例假(七休一)」規定例外情形,係因於草案預告期間,仍有部分勞工團體有不同意見,爰暫予保留,後續仍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再持續與勞、雇團體溝通,評估是否確有適用之必要,再送請勞動部同意,以落實部會合作把關機制。又,縱屬經勞動部公告之行業,仍須符合公告內所定特定情形,且完備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法定程序,始得適用「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

 

勞動部表示,前105910日「例假七休一」令釋所定三類特殊情形(包含: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等)得例外調整例假,因配合新法修正,業併自10731日停止適用。至原令釋所允之三類特殊情形,如有繼續適用例外規定之必要,仍應依新法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行業需求會商勞雇團體,並評估確有必要適用例外規定後,報請勞動部同意;復經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評估相關意見後公告之。

 

勞動部呼籲,《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業自今(107)31日施行,法令執行沒有空窗期,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或撥打勞動部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以維權益。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8-03-06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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