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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節獎金發放係以「在職與否」做為發放依據,是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呢?

  • 更新日期:2023-08-31
問題 如果三節獎金發放係以「在職與否」做為發放依據,是否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呢?
答案

若事業單位三節獎金係因民俗節慶於「特定期日」所發給,以「在職與否」做為核發獎金之依據,尚無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之虞。惟各該事業單位三節獎金是否屬節金性質,仍應依個案事實認定。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16-02-02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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