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收入包含「保費收入」、「基金投資運用收入」及「政府撥補」,其中政府撥補部分,109年、110年、111年及112年分別撥補200億元、220億元、300億元及450億元挹注勞保基金,113年亦續編1,200億元。另依《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3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