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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15-29歲)

產業新尖兵計畫

 


 

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

  •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最後異動時間:2022/06/15
  • 點閱次數:3058

產業新尖兵流程圖


 

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流程圖

  •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最後異動時間:2022/06/15
  • 點閱次數: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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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業新尖兵計畫-青年申請表單 docx odt pdf
  • 產業新尖兵計畫-訓練單位申請表單 docx odt pdf
  •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09
  • 點閱次數:782

勞動力發展署:0800-777-888

產業新尖兵計畫諮詢窗口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5214154、85215475、85218814
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分機1361~1363及1368
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分機1729、1733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分機1423、1425
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分機1218、1219

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諮詢窗口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805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504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1527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418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1336

 

  •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23
  • 點閱次數:788

109630日前參加職前訓練課程,109630日後仍在訓之青年,得領取自課程開訓日起之學習獎勵金。

基於政府資源有效分配、不重複挹注之考量,青年於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期間,不得同時領取學習獎勵金。

符合資格之青年,分署將於開訓後每隔30日將當期獎勵金撥入帳戶內。

青年因參加訓練課程而領取學習獎勵金,以1次為限。

1. 學習獎勵金的發放額度如下:
 (1) 參加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課程:每月發給新臺幣 8 千元,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 9 萬 6 千元。
 (2) 參加其他職前訓練課程:每月發給新臺幣 3 千元,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 3 萬 6 千元。
2. 每月以 30 日計算,訓練期間 1 個月以上始發給學習獎勵金,超過 30 日之畸零日數,依下列方式辦理:
 (1) 訓練時數未達 50 小時者,發給半個月。
 (2) 訓練時數達 50 小時者,發給 1 個月。

基於簡政便民,符合資格之青年不必提出申請,僅需配合於課程開訓後10日內提供個人帳戶資料給訓練單位(參加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之青年,請於計畫專區上傳資料),分署將依青年報名參訓時之資料審核及發放學習獎勵金。

學習獎勵金發放之目的,是鼓勵暫時無法就業之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職業技能,並考量青年職涯剛剛起步,仍有較高發展空間及潛能,故針對符合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課程,提高學習獎勵金額度,以引導青年積極投入相關產業,培育國家發展所需人才。

可至「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https://ttms.etraining.gov.tw/eYVTR/Covid/LRE)查詢課程資訊。

青年年齡是以其參加之課程開訓日為基準日,如青年報名後開訓日異動者,仍以原訂開訓日計算。

1.獎勵對象為15歲至29歲,參加下列訓練課程之本國籍失業青年:

 (1)本署與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辦理之失業者職前訓練。

 (2)產業新尖兵試辦計畫。

2.上開規定課程,每月訓練總時數需達100小時以上,且訓練期間應至少30日。

3.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領取學習獎勵金。

於疫情期間,鼓勵暫時無法就業之青年參加職前訓練,精進及儲備未來所需職業技能,並引導青年投入5+2等政府推動之政策性產業。

青年參加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且訓練時數符合學習獎勵金規定者,得領取學習獎勵金。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參訓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未達前述規定者,一年內不得參加本署、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

青年報名本計畫指定訓練課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先行墊付訓練費用,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由青年自行負擔相關訓練費用。

不行,為鼓勵青年珍惜訓練資源,本計畫每人以參訓一次為限。

符合參訓資格的青年,且訓練費用在10萬元以下者,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直接將訓練費用撥付給訓練單位,青年無須繳費。

  1. 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每人最高以補助10萬元為上限。
  2. 青年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應自行負擔相關訓練費用。
  3. 每人以參訓一班次為限。

青年申請本計畫,應完成以下步驟:

1、登錄資料:青年申請本計畫前,應登錄為「台灣就業通」會員(電子郵件將作為後續訊息發布通知重要管道,請務必確實填寫),並完成「我喜歡做的事」職涯興趣探索測(https://exam1.taiwanjobs.gov.tw/Interest/Index)。
2、確認資格:於本計畫專區下載或列印「報名及參訓資格切結書」,閱覽切結書及相關須知,後加以簽名或蓋章,交予訓練單位(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並依訓練單位規定完成報名手續。
3、參訓回報:由訓練單位依錄訓名單進行線上回報作業。

本計畫之訓練課程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所捐助之財團法人、大專院校及工(商)團體依本計畫規定提出申請,經核定後辦理。

1.本計畫訓練課程應符合促進5+2產業創新計畫之發展,並以本署公告者之指定訓練課程為限。現階段課程包含電子電機、工業機械、數位資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等五大領域。

2.相關課程請至「勞動部官網/因應疫情協助專區/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本計畫專區」查詢(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

青年年齡是以其參加之課程開訓日為基準日,如青年報名後開訓日異動者,仍以原訂開訓日計算。

1.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不含日間部在學學生)

2.但青年若已參加本署、分署及各直轄市、縣()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者,於結訓後180日內,不得參加本計畫。

為協助青年掌握國家產業發展契機,引領取得5+2產業及具發展前景之製造產業之關鍵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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