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雇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較為嚴重之地方工作,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2.承上,雇主如確有必要並經勞工同意者,應確實評估感染風險,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