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勞工被隔離、檢疫或請防疫照顧假,不能外出工作,導致事業單位人力短缺,現有勞工加班相關權益?
- 更新日期:2022-05-17
A:
- 因為防疫管制需求,事業單位因勞工受隔離、檢疫,或須請假照顧幼童或家屬,短時間無法緊急尋覓替代人力,導致人力短缺,除一般平日或休假日之加班規定外,可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
- 事業單位因防疫需求,如需勞工加班,仍然必須遵守勞基法之規定,除通知工會或報送地方勞工行政機關備查或核備外,並應給付加班費及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或補假,以避免勞工過勞。出勤紀錄也應該配合做相關的註記。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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