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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或屬自主應變對象」,可否不出勤?

  • 更新日期:2022-05-18

A:

  1. 因應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強化防疫量能及韌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控制疫情,建議特定對象應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或屬自主應變對象」,於該期間勞工應遵守相關防疫規定。
  2. 勞工於上述期間應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發燒、腹瀉、呼吸道疾病等身體不適,宜儘速就醫及休養,於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
  3. 勞工如沒有任何症狀,而欲自行居家休養者,亦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或與雇主協議在家上班或遠距上班,以減少接觸。
  4. 另外,雇主如果對沒有症狀的勞工出勤有所疑慮,而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20-03-12
  • 點閱次數:7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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