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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可以申請 「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自109年3月27日起)

  • 更新日期:2021-10-20

社福類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 移工已取得有效工作簽證及返鄉回臺移工 不限類別 持有效重入國許可,才可以向勞動部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站申請「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未取得工作簽證或重入國許可已失效的移工,待取得簽證或重入國可後,再行申請。

  •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 發布日期:2020-03-30
  • 點閱次數:6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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