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被保險人經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可否請領普通傷病給付?應於多久內提出申請?
- 更新日期:2022-05-13
- 配合整體防疫政策及保障被保險人給付權益,並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勞保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自111年4月8日起進行居家照護之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 勞保傷病給付的請求權時效為5年,被保險人可以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只要沒超過5年,都不會影響請領權益。
- 發布單位:勞動保險司
- 發布日期: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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