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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

  • 更新日期:2021-12-27
《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例外」情形,勞動部絕對會與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把關,例外情形不會變成原則
《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例外」情形,勞動部絕對會與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把關,例外情形不會變成原則

《勞動基準法》新制有關「輪班換班間距」與「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依法係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勞動部雙重把關,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行業需求會商勞雇團體之意見,並就其行業特性及必要性進行評估,再報勞動部。

有關勞動部之審議機制,係透過勞、資、政、學組成「勞動基準諮詢會」審議,並就該等行業需求是否符合工作特性、特殊原因或符合時間、地點、性質及狀況特殊等特定情形,通盤審慎評估。

對於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報之行業別,倘若未有會商勞工團體意見者,均不予提送「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自無公告指定適用之可能。另,指定適用行業之草案,除刊登行政院公報進行預告,徵詢各界意見外,為求慎重,並函請相關工會於預告期間針對草案內容表示意見。

勞動部強調,對於《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例外情形,絕對會與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把關,不會讓例外變成原則。

關鍵字:勞動基準法、輪班換班間距、例假七休一

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啟動「強化勞資會議機制計畫」,力促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
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啟動「強化勞資會議機制計畫」,力促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

勞動部於7月份啟動「強化勞資會議機制計畫」,透過與各地方政府合作,全面性對事業單位及勞資會議勞方代表辦理宣導、培訓、講習及入廠輔導等活動,希望能提升事業單位遵守法律舉辦勞資會議及提供勞方代表召開勞資會議所需知能。

勞動部表示,為促使事業單位及勞工瞭解及遵守勞資會議相關規定,本年度針對「未召開勞資會議」及「已成立勞資會議」等不同狀況下的勞資需求,於3月訂定「強化勞資會議機制計畫」,將透過與各地方政府合作,邀集事業單位辦理26場次「召開勞資會議相關作法及注意事項」宣導活動,同時輔以個案式入廠輔導107家次事業單位成立及召開勞資會議;又對於已成立勞資會議事業單位,本年度將邀集上市上櫃公司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近2千名,強化其對於勞資會議進行相關應注意事項及程序之認知,以發揮勞方代表之功能且避免發生勞資會議造假或不實情形,同時對過去3年曾有未依法舉辦勞資會議致認定違法情事的500餘家事業單位,辦理遵守法律講習活動。

勞動部最後表示,期望透過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本計畫,讓更多事業單位能確實依法運作勞資會議,以落實勞動權益之保障。

關鍵字:勞資會議、勞動關係、勞動權益

勞動部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
勞動部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

勞動部已於107年7月12日預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法》草案,預計公告60天,各界如有意見,可於今年9月11日前提供勞動部。

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發展下,我國15歲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已於104年達最高峰後逐步下降,加上國人退休年齡早,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勞動參與低於日本、韓國、美國等主要國家,蔡總統提出支持中高齡就業,推動中高齡就業專法,建構友善就業環境的勞動政策。

勞動部表示自105年起蒐集各國推動中高齡者就業相關法規、政策及措施,並經多次專家學者會議、勞資團體代表座談會及行政機關諮詢會議蒐集意見,完成草案內容共8章45條,重點如下:

一、 禁止年齡歧視: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的中高齡及高齡者,不得因年齡有差別待遇、對申訴員工不得有不利處分及負賠償責任等事項。

二、協助在職中高齡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規劃提供職務再設計、在職訓練、家庭照顧措施、職場健康等措施,協助續留職場。

三、促進失業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對中高齡及高齡失業者,推動職前訓練提升工作能力,提供創業輔導與專業就業服務,協助創業或重返職場。

四、支持退休者再就業:鼓勵退休的中高齡及高齡者貢獻專長,傳承經驗,與青年進行世代交流,提供退休再就業準備,設置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五、開發就業機會:透過公開表揚進用中高齡及高齡者績優單位,鼓勵雇主釋出職缺,開發適合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工作機會。

關鍵字:中高齡就業、高齡就業、就業專法

邀請國際專家學者分享職場健康推動實務,強化我國健康勞動力
邀請國際專家學者分享職場健康推動實務,強化我國健康勞動力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7月9日至10日在臺大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2018職業健康服務國際研討會」,除由國內外貴賓分享中高齡職場服務及過勞預防等實務經驗外,也期盼能與與會的相關民間團體、企業及政府部門共同合作,為勞工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鄒署長於致詞表示,我國勞工健康照護率近年雖已逐步提升,然仍低於先進國家,且因應少子化、高齡化的趨勢,及產業結構與工作型態改變所致職場過勞與心理壓力引起精神疾病等新興職業病的興起,推動勞工健康服務,有其急迫與必要性。考量我國勞工健康服務制度尚在起步階段,特邀請已具二、三十年推動經驗的美國、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國際專家學者,來台分享職場健康服務策略、中高齡勞工健康服務模式、特殊族群勞工健康服務及過勞預防等實務作法,期藉由汲取國外寶貴的經驗,完善我國職業健康服務的推動。

我國勞動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48%,其健康直接影響就業意願及勞動生產力,為擴大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從今(107)年7月1日起,同一工作場所勞工人數在2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均須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臨場健康服務,100人及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將分階段於109年及111年實施;至於未滿50人的企業,則由職安署建構的健康服務網絡提供輔導資源,使所有的工作者均享有健康照護的權益。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勞工健康服務制度的推動,需產、官、學界等共同攜手合作,事業單位雇主更應確實做好職場安全衛生及勞工健康管理工作,打造「健康勞工、快樂團隊、活力企業」,才能創造勞資雙贏。

關鍵字:職業健康服務、新興職業病、特約醫護人員

106年底外國專業人員在臺工作概況
106年底外國專業人員在臺工作概況

在全球化的時代,優秀的人力資本是國家提升競爭力及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各國除自行培育各項產業人才外,也積極延攬國際優秀專業人才,以厚植國家經濟實力。

一、106年底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30,928人次,7成6為男性,「25~44歲」者占6成8,日本籍、美國籍及馬來西亞籍三者合占5成1。

二、外國專業人員申請工作類別以「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占5成9最多,其次為「補習班語文教師工作」占1成4。

三、日本籍及馬來西亞籍外國專業人員以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最多,美國籍則以從事「補習班語文教師工作」最多。

四、外國專業人員所從事行業以「教育業」占2成4最多,其次為「製造業」與「批發及零售業」,男性外國專業人員以從事「製造業」最多,女性則以從事「教育業」最多。

五、外國專業人員工作地點集中於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占達6成4。

六、外國專業人員來自新南向18個國家者占2成9,其中有7成6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關鍵字:外國專業人員、有效聘僱許可、外國人在臺工作

戶政事務所可申辦生育給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戶政事務所可申辦生育給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為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勞保局與內政部跨機關合作,共同規劃推動「一站式便民服務」。自今(107)年7月16日起,民眾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勞、國保生育給付;辦理死亡登記時,可同時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一次完成戶籍登記和給付申請,手續十分簡便。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一站式便民服務」施行後,被保險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時,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限新臺幣帳戶),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即完成勞、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申請。戶政事務所會在受理當日將民眾申請資料通報勞保局,可省去民眾投遞及送件的時間,給付款項也會比書面申請提早2至5個工作天入帳。

另外,被保險人本人如因故無法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也可以委託家人代為申請;委託書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官網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並於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備用。

勞保局提醒,被保險人如同時符合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請領條件,依規定僅得擇一請領;為免選錯給付項目致影響領取給付時程,申請時請務必確認選擇之申請給付項目是否正確。

關鍵字:生育給付、家屬死亡給付、一站式便民服務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 發布日期: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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