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動部回應勞工團體「秋鬥」遊行訴求, 將積極妥善處理。

對於勞工團體在(104)1122日「秋鬥」遊行提出有關勞工權益的訴求,勞動部表示,將積極妥善處理。

其中,有關「建立基礎年金制度」之訴求,勞動部表示,為保障勞工老年生活安全,勞工保險已於98年實施年金制度,所提建立基礎年金之訴求,因尚須考量相關社會保險制度整合、國家整體財政及稅制改革等問題,將配合行政院整體規劃審慎評估。又94年7月1日起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勞工在不同事業單位工作,不同的雇主均須為其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國家並提供保證收益之保障,以確保勞工老年所得安全。再者,勞工得在不超過每月工資之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自願提繳部分可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享有稅賦優惠,制度上已有合理規範。

再者,勞動部為保障勞工朋友退休金及資遣費之債權,研議修正《勞動基準法》第28條條文,並獲立法院三讀通過而於104年2月6日生效施行。新制重點包括:提高勞動債權受償順序、適度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範圍、課予雇主應於每年年終檢視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足夠未來一年內符合退休資格之勞工退休金給付所需,並加重雇主未依規定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之處罰,讓勞工老年生活與經濟安全之保障更周全。

在建議國家機構應聘僱長照人力,取消家庭個別看護制度,並強化外籍看護權益保障部分,勞動部表示,《長期照顧服務法》通過後,整體長照服務體系仍將以本國勞工為主要人力,於發展初期所不足之本國照顧人力缺口,勞動部將配合衛生福利部有關長照服務體系發展之規劃,適時調整相關政策。惟對於各該從事長期照顧工作之勞工,不分國籍,就其勞動條件,均將給予合理的保障。

對於「終結政府一年一聘之約聘僱,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並歸還年資」之主張,勞動部表示,為使勞動者之權益均受基本保障,對於尚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對象,採「逐業、逐類檢討」原則,經檢討無窒礙難行者,陸續指定適用。自98年以來並已陸續指定14類行業及工作者適用該法;其中公部門各業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進用之人員,因其與公部門間屬公法上契約關係,與一般勞雇關係有別,爰未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但為保障其權益,銓敘部刻正研擬《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將以專法確保政府機關約聘僱人員之權利。

有關「要求還回實質工資」之訴求,勞動部強調,為鼓勵經濟成長的果實能由勞資雙方分享,政府亦持續呼籲雇主主動為勞工加薪,並提出鼓勵企業加薪之相關措施。未來該部將持續落實各項勞動政策,除賡續檢討基本工資外,並將致力於培育工會協商能力、提升勞工職能,並於各適當場合及時機,鼓勵事業單位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升勞工薪資,改善勞工勞動條件權益,以達勞資雙贏。

勞動部重申,保障勞工權益向為該部施政重點,未來仍將確保勞動者福祉,並兼顧社會公平正義與企業之永續發展,持續為勞工權益努力,謀求最大福祉。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5-11-22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