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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教育訓練,及獎勵簽訂團體協約, 鼓勵工會健全發展。

勞動部日前公告發布「勞動部補助工會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及產業工會教育訓練實施要點」及「勞動部補助新成立工會辦理教育訓練實施要點」,及修正發布「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並已開始受理工會申請。

 

勞動部表示,從《工會法》修正實施以來,希望勞工以籌組工會的方式來保障勞動權益,但工會在籌組及成立之初常面臨資訊不對等或工會幹部不明瞭工會運作上的困境。為提升我國工會能力,該部訂定「勞動部補助工會輔導勞工籌組企業工會及產業工會教育訓練實施要點」,藉由既有工會的經驗傳承,讓有意願籌組工會的企業及產業勞工,對於工會籌組流程及工會角色定位更加熟悉,讓工會籌組更加順利。此外,該部亦訂定「勞動部補助新成立工會辦理教育訓練實施要點」,協助成立未滿一年的工會,透過辦理教育訓練來提升工會會員的勞動意識及對勞動相關法令的認識,讓工會運作更加健全。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擴大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獎勵對象,已於本年67日修正發布「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如果於105年簽訂團體協約的工會,因特殊原因而不及於當年度受理期間提出申請者,也可以在今年度以書面敘明理由,報經該部同意後提出申請,以落實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提升會員勞動條件之目的。

 

勞動部特別提醒,有關工會申請辦理教育訓練之補助應於活動辦理期日30日前提出,相關資料可至「勞動部網站/便民服務(捐補助專區)」(www.mol.gov.tw)下載運用;另團體協約獎勵金申請之截止收件日為本年1130(以郵戳為憑),申請書表可至「勞動部網站/業務專區(勞動關係)」下載。

 

 

 

  • 業務單位:勞動關係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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