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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修訂「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擴大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勞動部今(4月30)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對占用道路從事起重吊掛、管溝疏濬、樹木修剪、交通號誌安裝等使用道路作業,要求雇主應增設交通安全防護設施及訂定安全防護計畫;另拆掛廣告、招牌或其他工作物等作業,應事先確認作業環境無感電之虞;且對於勞工在易踏穿材料所構築的屋頂或雨遮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屋頂作業主管從事指揮或監督,以保護作業勞工安全。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近年使用道路作業之工作場所,發生多起因車輛突入造成勞工被撞災害,而勞工從事廣告、招牌或其他工作物拆掛作業,亦發生多起未事先確認作業環境,以致發生感電職業災害,另勞工在易踏穿材料的屋頂或雨遮從事作業,也常發生墜落災害事件,為強化事業單位安全衛生設施及防災作為,特修正該規則相關規定。此外,對於廣泛應用於石化業設備清洗的高壓水柱(水刀)作業、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無法設置工作台的作業及電氣作業,增訂雇主應分別提供防止高壓水柱危害的個人防護具、採取符合「ISO-22846」系列標準的繩索作業、電氣設備非帶電金屬部分應施行接地、建築或工程使用的臨時用電設備,應設置漏電斷路器等安全措施。(修正重點詳如附件)

 

職安署強調,唯有確保作業安全,方能確保廠商及勞工之權益,該規則修正施行後,將採行宣導、輔導、檢查等多元策略工具,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以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目的。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連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9-04-30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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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0430附件-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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