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Logo

搜尋功能
文字客服
有任何問題嗎? 歡迎試試智能機器人: 樂博
:::

勞動部因應《勞動事件法》施行,將擴大勞工訴訟扶助範圍,落實扶助勞工訴訟之宗旨。

勞動部預告「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修正草案,以配合勞動事件法即將施行,將勞動調解程序及工會集體訴訟納入勞工訴訟扶助範圍,避免勞工因訴訟費用而怯於訴訟,導致自身權益受損,有效落實扶助勞工訴訟之宗旨。

 

勞動部表示,自98年委託財團法人法扶基金會推動「勞工法律扶助專案」,陸續提供有律師代理酬金、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及民事訴訟裁判費等扶助,截至本(108)年6月底,共計扶助24,000餘件,協助勞工爭取應有權益已超過34億元,對於勞工循訴訟途徑爭取應有權益,已發揮極大功效。

 

勞動部說明,《勞動事件法》已於去(107)年11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施行日期將由司法院另定,該法為強化當事人自主及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新增「勞動調解程序」,並加強工會在集體訴訟中扮演的角色;勞動部為因應該法上路,並持續落實扶助勞工訴訟之宗旨,著手本次修正,以完善訴訟扶助機制,主要重點如下:

 

一、 勞動調解係為強化當事人自主解決爭議功能,並有法官及勞動調解委員參與程序,迅速妥適處理勞資爭議,為協助勞工在調解階段爭取應有權益,將提供律師代理酬金、聲請費及必要生活費等法律扶助。

二、勞動事件法中,工會能依該法第40條或受勞工依民事訴訟法44條之1向法院聲請勞動調解或起訴,為有效協助工會及其會員爭取權益,將提供律師代理酬金、聲請費及裁判費等法律扶助。

 

例如,日後勞工想透過新增的勞動調解程序處理爭議,又需要律師等法律扶助資源,目前勞動部尚無法源依據,待本次修正通過後,在勞動調解階段即可向本部申請法律扶助,透過相關資源的投入,將有助於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本辦法草案目前正值預告階段(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09226&log=detailLog),歡迎各界提供相關意見,後續本部將據以進行相關法制程序,期盡速施行,以協助全國勞工朋友。

 

 

 

  • 業務單位:勞動關係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9-08-13
  • 點閱次數:
:::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