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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自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並納入該法第84條之1適用對象。

勞動部表示,「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總統重要勞動政見,各界對於醫師勞動權益應合宜保障,亦有相當之共識。勞動部已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自今(108)91日起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屆時各大醫院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住院醫師將與一般勞工相同,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並以該法第84條之1為配套,預計有4680人受惠。

 

勞動部說明,為讓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順利上路,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攜手合作,配合醫院作業的特殊性,就相關配套措施協調檢視,終於在本(108)9月起將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也將同步適用該法第84條之1之規定。另為利確明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並使各縣市政府勞政單位能有共同之審核標準,降低對醫療現場之衝擊,勞動部亦配合衛生福利部,與勞資雙方團體共同檢視衛生福利部106年訂定之「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各項內容之妥適性。衛生福利部並已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及發布「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就住院醫師之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之上限,以及4週總工時上限為明確且合乎醫療現場需求之規範,除維持工時、例休假之彈性外,並充分保障住院醫師勞動權益。

 

勞動部表示,已於日前將「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函報公文及核備名冊參考範本」等資料,提供給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參酌,儘速核備住院醫師第84條之1約定書,使醫療機構能順利運作。各醫療機構或住院醫師對於勞動法令調適有任何疑問,勞動部將協同各地縣市政府積極協助。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8995-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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