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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休二日」新制實施後,我國勞工的實際工時已逐步縮減,明顯低於鄰近的日本與韓國。

政府對於勞工工時等勞動條件之基本保障,責無旁貸。我國法定正常工時已縮減為每週40小時,與鄰近之日本、韓國相同。從國際間的比較來看,同屬「全時」就業者,2018年之平均每週工時韓國為45.7小時、日本為44.3小時,都比我國之42.2小時為高。

 

勞動部表示,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按年產生就業者年工時統計資料,該資料是將「全時工作者」與「部分工時工作者」年總工時合併統計,因此,直接以「年總工時」之數據判讀,將產生重大誤解。

 

勞動部指出,探究OECD各國部分工時工作者之比率,不少國家動輒都占20%以上,以鄰近的日本、韓國為例,日本2017年為22.4%2018年增加1.5%23.9%;韓國2017年為11.4%2018年增加0.8%12.2%。反觀我國,部分工時工作者比率長期持平在3.3%;由於部分工時工作者比率較其他各國明顯為低且差距懸殊,在統計全體受僱者全年工時時,由於此一結構上之因素,總平均數必然高於其他國家。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要看出我國勞工實際的工時狀況,必須從占絕大多數的「全職勞工」來觀察,以其「平均每週工作時數」來比較,2018年鄰近的韓國為45.7小時、日本為44.3小時,我國則為42.2小時;此一數字,也只高於法定正常工時(40小時)2.2小時。

 

再從另一組OECD所使用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指標,即「受僱者工時過長比率」(每週經常性工時達50小時以上)來看,2016年我國僅5.9%,遠低於日本(21.8%)、韓國(20.8%)、英國(12.7%)及美國(11.5%)。2017年我國之比率再下降為5.9%,也顯示我國在降低工時上,有相當成果。

 

勞動部強調,工時統計數據的判讀,必須審慎了解數字背後的結構,所有指標本部皆很重視。法定正常工時自10511日起由「雙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另1051221日修正公布「週休二日」新制,亦強化勞工特別休假權益之保障,例如,增加天數並開放遞延、休假日期原則上由勞工決定,同時將加班補休法制化,有助於勞工執行休假及補休權利,對於工時減少當有助益。政府仍將持續加強法令之宣導,並落實勞動檢查,以維護勞工權益。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連絡電話:02 8995 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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