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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歲末年終作業安全,勞動部於北、中、南區同步實施春安聯合檢查。

農曆春節將至,事業單位歲修與趕工作業頻繁,相對增加職業災害發生風險,且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業等進入業務繁忙之高峰期,因工作時間延長,勞工易發生過勞。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之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過勞預防相關規定,勞動部今(20)日會同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北、中、南三區四地同步實施春安聯合檢查,藉由中央與地方合作,共同宣示關懷勞工工作安全,並呼籲事業單位務必做好各項安全設施及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且對勞工加班時數、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妥適安排。

 

本次聯合檢查由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政務次長劉士豪政務次長林明裕及常務次長林三貴,率領本部職安署與地方檢查機構檢查員分別會同交通部、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屏東縣政府、新北市政府及苗栗縣政府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易發生超時工作致過勞之交通運輸業者及具高職業災害風險之發電廠、石化廠、重大公共工程實施聯合檢查,其中,板橋客運轉運站(統聯客運、國光客運、大有巴士、首都客運、和欣客運、噶瑪蘭客運及阿羅哈客運)共違反14項次,違反內容以未依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及實施在職教育訓練、未採取避免勞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措施、勞工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勞工每7日中未有一日為例假為主;林口發電廠共違反13項次、停工2項次,違反內容以承攬管理、墜落、感電、被夾、被捲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長春石油化學苗栗廠共違反11項次、停工1項次,違反內容以承攬管理、墜落、捲夾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CL121標潮洲機廠主體工程共違反33項次、停工6項次,違反內容以承攬管理、墜落、倒崩塌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檢查結果如附件);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每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都將依法裁處。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處分不是目的,提醒雇主確實改善勞動安全才是重點,尤其此次在潮洲機廠看到許多外籍移工為了我們的建設離鄉背景,投入了他們的青春與體力,實在令人疼惜,也呼籲雇主應將移工視為自己的家人,作好安全衛生設施與管理,保障包含移工在內之每一位勞工安全,同時也希望外籍移工都能感受到我們歡樂的團圓氣氛。

 

勞動部指出,為預防高危險行業從事年度歲修或趕工作業,因疏忽作業安全而發生危險,或因營業旺季增加勞工工作時間,提高過勞風險,自109年1月3日起已於全國展開為期39天之「109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109.1.3-109.2.10),動員全國勞動檢查人力執行春安勞動檢查,至少實施檢查3,300家次,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30場次以上,加強督促事業單位強化高危險作業之防災作為及落實自主管理,並遵守過勞預防相關規定,讓每位勞工朋友都能快樂平安回家過年團聚,享受過年假期。

 

 

  • 業務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署
  • 連絡電話:02-8995-66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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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年歲末春安期間全國同步聯合檢查結果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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