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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應以勞工安全健康為優先,不宜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工作。

中國大陸地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病例數持續快速上升,陸委會昨(5)天宣布,即日起,中國大陸旅遊警示調升為「紅色」(不宜前往)。因此,勞動部呼籲,雇主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不宜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如非必要,也應暫時避免指派勞工前往港澳地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並照付工資。如雇主強制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工作,卻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預防設備及措施,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

      

勞動部說明,雇主如強行勞工至中國大陸疫區工作或出差,致勞工有權益受損之虞,勞工得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

 

勞動部強調,現階段雇主如確有必要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地區工作,應徵得勞工同意並評估勞工個人健康狀況,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等疾病之勞工。雇主於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地區工作時,應強化勞工清潔、呼吸道衛生、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等感染預防措施之教育訓練,並提供口罩、個人消毒用品等防護設備,及採取體溫量測、加強工作區域清潔、消毒及保持通風。

 

 

 

 

 

  • 業務單位:勞動關係司
  • 連絡電話:02 8995 6866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20-02-06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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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0206勞動部勞動關係司_附件_有關雇主得否指派勞工赴中國大陸出差、工作,及終止契約等勞動權益QA.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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