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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看護留職津貼,勞委會有異見」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處

有關8月12日媒體登載「看護留職津貼 勞委會有異見」一文,其中提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限女性才能申請,與法案內容不符,特予澄清。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已於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中增列為保險給付項目之一,只要申請到育嬰留職停薪假的被保險人,不分男女均得請領。

另本津貼採上年度全體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50%計算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此為所有被保險人所領津貼均相同之定額給付方式,可避免全體申請人因所得高低而有差別。依世界各國經驗,有分為「定額給付」及「按被保險人自己的投保薪資計給」二種方式,法案採定額給付,係參考勞、資、政及婦女團體意見,並且符合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精神。?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7-08-13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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