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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持續推動產業與地方層級「社會對話機制」工作

業務單位:勞資關係處

國際勞工組織對社會對話的定義,包含勞、資、政三方的對話,或無論政府是否有直接參與而僅有勞資雙方(工會及雇主團體)的對話等,各方就彼此間具共同利益的經濟及社會政策議題,進行各種形式的協商、諮詢或資訊交換。勞委會為促使勞資雙方建立真正的社會夥伴關係,就關注之議題進行資訊交換、意見諮商,進而對攸關勞資雙方利益之議案提供資訊、意見,並期能參與決策,特規劃我國推動「社會對話機制」計畫,陸續辦理「社會對話推動小組會議」、「社會對話資料蒐集及專文研究」及「建立社會對話溝通說明會」等事項,並於本年度試辦多場社會對話活動。?

勞委會為擴大社會對話機制之影響層面,另就不同產業、不同區域之勞資議題,分別推動辦理產業層級與地方層級社會對話,其中產業層級之社會對話,本年度勞委會已分別於8月31日、9月5日及9月21日辦理航空業、營造業及航運業社會對話,勞資雙方團體均充分參與,就產業內相關議題進行初步對話,未來並將持續進行溝通對話。

地方層級之社會對話,勞委會與台北縣、彰化縣、台北市、新竹縣勞資團體分別於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14日及11月16日合作辦理,邀請當地勞資團體、縣市政府及學者專家參與,就社會對話運作模式進行初步介紹與瞭解,並嘗試就區域性勞資雙方共通性議題進行討論與對話。其中10月31日由台北縣工業會及台北縣總工會合作辦理之台北縣地區別社會對話已圓滿辦理完竣,會中針對下次對話之議題達成初步共識,將繼續討論台北縣區域內勞資共通議題,並就勞資雙方如何共同促進產業發展應有之態度與認知議題進一步對話。?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7-11-09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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