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基金財務健全,可充分保障失業勞工權益
勞委會指出,本次修法增列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針對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延長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及依眷屬人數加給給付,並得辦理僱用安定、創業協助等促進就業措施等,依修法內容推估基金支出所需費率由平均0.38%,提高為0.907%。即使失業率如近期外界預期,大幅提高為5%以上,雖致保費收支逆差,惟相較本保險92年開辦以來,每年收支結餘平均逾110億元,以截至97年8月底基金規模累存已達1,025億元,仍足支應。
另考量就保基金財務安全,該會係採較高標準評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支出,即以抽樣調查願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比率推估請領人數,遠高於目前實際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人數。是以,勞工未來實際請領津貼者如較預估為低,對基金財務影響程度亦會大幅下降。
勞委會特別強調,本次修法已事先評估財務可負擔性,未來修法通過,該會仍將持續觀察就業保險收支情形,確保基金財務健全,以充分保障失業勞工權益,請大家安心!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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