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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水災 勞委會主動拜訪災區,提供臨時工作機會,協助災民重整家園

業務單位:綜合規劃處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啟動「天然災害災後就業服務作業要點」,採取主動服務、簡化手續、隨到隨辦、放寬申辦對象的作業原則,期待能協助災區民眾在最短時間內重新站起來。

在協助重建家園部分,截至今天(13日)為止,已有21個用人單位申請1842個臨時工作機會,並完成聘用審核。勞委會說,這批天災臨工的名額將視實際狀況及時做調整,暫不予以設限;受聘者的時薪為1百元、月薪則為1萬7600元。

在協助受災戶方面,勞保局與縣市政府及救災中心保持聯繫,從目前已查出身分的73位(含失蹤)受災戶中,有勞保身分的,已知有9位死亡,20人失蹤,勞保局已派員至投保單位或是被保險人家屬住處,協助申請各項保險給付,並採取多項權宜措施,保障災區民眾的權益。

在投入志工人力部分,全國勞工志工目前已投入385人次,預計在3個月內投入3000人次。服務項目主要是提供就業服務、勞工保險及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莫拉克颱風受災戶申請暫緩繳付本息等諮詢服務;並協助災區救援物資發放及整理,配合職業災害個案管理員進行個案訪視及追蹤服務等其他臨時事項。

勞委會指出,「莫拉克」颱風登陸後,部分災區淹水未退、道路交通受阻,當地就業服務中心人員便採取主動服務,直接拜訪災區的鄉(鎮、市、區)公所與受災戶,調查失業狀況與提供就業服務訊息;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並在8月11日先後前往嘉義布袋、屏東佳冬二地,到現場傾聽災民的聲音,並與當地鄉鎮長會商,請其提出臨時人力需求計畫,協助當地民眾儘快重建家園與就業。

勞委會表示,「莫拉克」颱風造成的災情極為嚴重、受災區域也很廣,所以,放寬這次天災臨工的申請條件,開放一般失業者也可登記參與臨時工作津貼用人計畫(受災戶優先,次為災區民眾,再次為一般失業者);而審核作業方式則是「隨到隨審」。

截至8月13日止,勞委會已受理21個用人單位申請1,842個工作機會,相關數據仍持續增加中。這項臨時工作的期間最長為3個月,工作津貼每小時為1百元,若以1天8小時、1個月工作22天來計算,一個月最多可領到1萬7600元。

災區民眾如欲查詢天災臨工的相關訊息,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說明。

針對災區民眾,勞保局提供以下權宜措施,保障災區災民權益:
(一)與工作相關之意外,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
如災區居民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遭逢意外,過去必須視個案狀況逐一認定,此次風災勞保局將從寬認定為職業災害,民眾因職災就醫可免除部分負擔,並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及職災保護家屬補助。

(二)民眾申請喪葬津貼可直接切結請領,免附支出殯葬費證明文件由於支出殯葬費收據可能遭毀損或遺失,並為讓民眾迅速領取給付,紓解急難,申請喪葬津貼可檢具切結書,切結確係由其負責埋葬及支出殯葬費用,即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喪葬津貼、農保喪葬津貼及國民年金喪葬給付。

(三)申請勞保遺屬年金及或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也可直接切結請領
如因此次風災導致原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影本遭毀損或遺失,申請人得檢具切結書,切結在學者確仍就學中,即得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

(四)簡化給付申請手續,從寬從速核發給付
投保單位因風災無法代為申請,可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免蓋投保單位印信,申請人印章遺失者簽名即可;如無法提供金融機構帳號入帳者,可改用郵政匯票;如無法取得戶籍謄本者,由勞保局與戶役政直接連線查詢。寄送申請書件時於信封註明「莫拉克颱風申請案件」,勞保局會以專案迅速辦理。

(五)災區居民如在職業工會、漁會投保,可申請緩繳勞保費,6個月內不加徵滯納金
災區被保險人如欠繳勞保費,無法及時到職業工會、漁會繳納,工、漁會仍將造冊向勞保局申報欠費,被保險人於日後繳納保費時,只要向工、漁會說明為受災戶,非災區則請提出受災證明後,即可6個月內不加徵滯納金。?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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