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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開辦一週年 健全社會安全網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國民年金開辦屆滿一週年,目前被保險人有4百多萬人,而每個月請領給付的人數,加上整併至國民年金的原敬老津貼,已有將近1百萬人。這一年來,勞保局不時收到民眾的感謝與支持,讓勞保局人員深刻體會到,國民年金的開辦,真的讓許多從前無法享有社會保險保障的人,得以獲得基本生活的照顧!

由於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大多是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人,並且採用強制納保、主動寄發繳款單的方式辦理,因此從開辦迄今,迭有民眾向勞保局表達對制度的不滿及批評,特別是每當繳款單寄出後,總是會聽到許多民眾抱怨,「已經沒有工作,哪還有錢繳保費?」「現在日子已經很難過,沒辦法想到未來的事。」以下這個真實案例,或許可以提供民眾另外一種思考的角度,認識到繳納國保保費後所獲得的保障:「以前總是抱怨工作要繳勞保費,沒工作了還要繳國民年金,直到家人在今年7月意外身故,留下兩個未成年的小孩,以及10年沒有上班的老婆,生活頓時陷入絕境。……我們申請的國民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津貼在9月收到了,雖然金額不多,卻讓我們感到有活命的機會,遺屬津貼至少可以當成兩個孩子的學費,此刻覺得生活在台灣真得很幸福。」

這是勞保局最近收到的一封信,寫這封信的人,原本和許多不願繳納保費的人有著一樣的想法,認為沒工作還要繳國保保費,只是增加經濟上的負擔,直到遭逢人生重大變故,才感受到因為國民年金的開辦,而得到了更多的照顧。

很多人以為繳納國保保費只是為了在65歲時請領老年年金,其實國民年金除了提供老年生活的保障,也提供被保險人在發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及死亡事故時,可以享有「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喪葬給付」等給付權益,不但照顧被保險人本人,同時也考慮到了遺屬的經濟生活安全。

勞保局特別強調,由於國保保費訂有10年緩繳期的設計,所以民眾如果因為暫時沒有收入、無法繳納保費,一定要記得在10年內補繳,逾期繳納期間會加計少許利息,而在把保費繳清後,仍能享有各項給付權益,千萬不要為了少繳一筆保費而因小失大。至於家庭經濟收入較低的人,勞保局建議可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認定是否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的補助身分,以降低每個月要繳納的國保費用,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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