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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組僱用身障人力,加值輔導補助新措施

業務單位:職業訓練局

在美國金融風暴擴散效應、全球股市動盪以及企業營運衰退等多項因素影響,勞委會逆勢推出「進用身心障礙者加值輔導補助計畫」,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除可申請薪資補助外,當同時進用3人以上,更可加值申請補助工作教練輔導費,不但可降低營運成本,降低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疑慮,更可有效協助身心障礙者在競爭職場穩定就業。

勞委會表示,身心障礙者往往是就業弱勢,在經濟景氣循環低點,其就業困難度更高,而在就業後,持續支持程度往往會影響就業穩定成效。為促進身心障礙者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提高雇主僱用意願,首次納入群組僱用理念,提供身心障礙者職場輔導及補助,協助其就業穩定。雇主每僱用1名由就服中心推介之弱勢身心障礙者,將可獲核每人每月新臺幣1萬至1萬2千元薪資補助額度(進用方式如為部分工時者,補助額度為每小時新臺幣50至60元),補助期間最長為12個月;如同時僱用由就服中心推介之身心障礙者達3人以上,並安排工作教練指導及協助者,將再依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障礙程度,每人每月再加碼補助新臺幣3,000至6,000元輔導費(部分工時為每人每月新臺幣1,500至3,000元),連續補助以6個月為原則,如經就服中心評估得再延長補助6至12個月。

勞委會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新制於今(98)年7月11日已經開跑,私立義務機關(構)進用門檻由100名員工提高至67名員工應至少進用1名身心障礙者(公立義務機關進用比例為3%),此時,各企業進用身心障礙者可搭配運用本計畫申請僱用薪資補助外,當同時進用3人以上就業穩定滿1個月,更可申請工作教練輔導費補助,不但充分運用政府資源降低經營成本,達到法律規定之定額進用標準外,更可照顧弱勢勞工穩定就業,提升國家人力資本,發揮企業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形象,一舉數得。

勞委會表示,進用身心障礙者加值輔導補助計畫,將於99年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歡迎有意願進用身心障礙者的企業雇主向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或本會職業訓練局所屬五區就業服務中心洽詢申請。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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