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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1年度人口販運報告我國續列狀況最佳的第1級!

業務單位:職訓局
主管姓名:傅慧芝 組長
電話:(02) 8590-2292

根據美國國務院於今(28)日公布的「2011年度人口販運報告」中,肯定我國防制人口販運之努力,與去年一樣列為狀況最佳的第1級,報告中針對勞委會設置外勞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處所、「外籍勞工24小時1955諮詢保護專線」(以下簡稱1955專線)及持續辦理雇主及外勞法令權益宣導等重要保護及預防人口販運措施予以肯定。

今年度人口販運報告中,對於我國設置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庇護處所共19處,提供被害人醫療協助、法律諮詢、通譯服務、就業訓練等協助事項表示肯定,其中16處所係由勞委會補助設置。該報告中對於勞委會設置24小時全年無休、雙語及免付費之1955專線及於各縣市設立外勞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外勞諮詢及申訴服務,後續協助追回雇主欠款達300萬美金及透過宣導手冊、電視、廣播、報紙等管道,強化雇主及外勞對於法令權益認知,均表達高度肯定。另外,去(99)年11月22日美國監督及打擊人口販運辦公室的路易斯‧席德巴卡大使(Mr. Luis CdeBaca )及今年4月29日勞委會所舉辦的第5屆臺印勞工會議中,印尼移墾保護局局長Muh Jumhur Hidayat等2人,對我國於全球首創「國際機場外勞服務站」及1955專線運作,深表認同,該2人均表達願意將臺灣保護外勞權益的做法,介紹給其他外勞引進國家效法辦理。

勞委會表示,我國對於外勞之權益保障,一向以國民待遇對待,不因國籍不同而有所歧視,且秉持基本權益公平正義原則、工作權益國民待遇原則及生活權益一視同仁原則,對其生活及工作權益訂定相關法規及保護措施。依據相關法令,如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僱用員工,不分本外勞均適用該法所定基本工資、加班費、工時及休假等相關規定,並禁止強制勞動及扣留外勞護照、居留證、存摺等文件,且規範雇主應全額給付外勞薪資,倘雇主如有違反規定,均依法查處。另為暢通外勞諮詢及申訴管道,設置1955專線及各縣市設立外勞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外勞各項諮詢及申訴服務,並針對外勞申訴案件立即請縣市政府前往查處及協助處理勞資爭議或轉換雇主,以避免外勞遭受不當對待,且於桃園及高雄國際機場設立「國際機場外勞服務站」,提供外勞入境接機及出境申訴服務,並建立中途解約驗證機制,避免外勞遭受強制遣返。

對於報告中建議強化家事勞工(包括家庭幫傭及看護工等)保護規定乙節,勞委會已制定「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並於100年3月15日陳報行政院審議中。另外勞委會將持續透過電視、平面媒體及廣播電臺製播法令及權益保障宣導節目,加強宣導外勞法令、合法僱用、非法罰責、鼓勵民眾檢舉,且印製外勞在臺工作須知(中、外文對照版),提供相關單位分送外勞,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外勞休閒輔導活動、外勞與雇主法令宣導會,以加強人口販運預防及保護等工作。

勞委會最後表示,我國對於外籍勞工的勞動權益及人權保障,一向不遺餘力,也獲得國際肯定及外勞來源國之讚許,未來仍將本於外籍勞工一體適用我國相關勞動保障規定及措施之立場,持續加強勞工權益保障。?
  •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 發布日期:2011-06-28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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